近年来,云南省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强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通过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省共有103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476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435万吨/年,基本保障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需求。全省现有2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有26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线,处置能力64167吨/年,175.8吨/天,每个州(市)至少建有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通过建设升级云南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跨省转移网上审批和试点单位在线视频监控。建成危险废物监控一张网、监管一平台和调度一中心,显著提高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效率。
为积极落实长江上游地区省级协商合作机制要求,云南省与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签署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创新探索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快审快复“白名单”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控,云南省制定印发《云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联动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达标率逐年提升。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初步建立,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化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县级及以上、交通便利乡镇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及时收集、规范转运和安全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未发生医疗废物处置过程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对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的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到2025年底,全面提升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